根据《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我校2007年继续开展接受优秀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资格
1、申请人必须当年参加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生入学考试,且外国语成绩达到规定要求者(英语或日语≥50分);
2、申请人已经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3、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4、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
二、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均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确认:
1、凡是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在5月21日---25日到本通知下方链接处下载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单位推荐表进行填写。
2、网上填报结束后于6月5日到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学位办公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如下:
1)单位推荐表;
2)医学硕士学位证书、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发表的学术论文、成果奖励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单及“高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也可申请在学习过程中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则》要求通过培训。
三、研究生学院审查申请人资格,符合条件者予以备案,允许其办理课程学习及考试、临床能力训练及考核、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及答辩等事宜。
四、学习年限为3-4年,培养费每生每年11000元人民币。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通过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学位全国外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完成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获得“高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学位论文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作者单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且被SCI收录。
五、学位论文要求、培养方式、学位课程及要求、结业考核与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电话:李永泉 0451-87502995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