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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名称:营销师 技能等级: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参加培训和鉴定对象的条件: 取得高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l 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l 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l 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l 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l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者,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l 有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l 培训考核课程:依照营销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分设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知识,并要进行论文答辩。 理论知识 市场营销职业道德、市场营销基础知识、社交礼仪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实务技能 市场调查与分析、营销战略与营销活动管理、产品与价格管理、分销渠道管理、促销管理、销售管理、网络营销管理
教材选用: 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 证书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发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培训、鉴定费用: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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