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办民校,挤压真民校。”日前,在政协大会发言中,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说。
罗富和委员在发言中说,自从2003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民办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而当前,一些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却反映,民办学校生存环境越来越艰难。
这种艰难集中体现在,真正由民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等民间资本投资举办的“纯”民办学校数量近年来急剧减少,“纯”民办教育正处于整体走弱和萎缩状态。资料显示,成都市2003年之前有40余所“纯”民办学校,但到了2006年仅剩1所。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名校办民校”和独立学院的快速发展。调查显示,在我国16527所民办中小学中,“名校办民校”占到1/3以上。在与“名校办民校”的竞争中,“纯”民校受到了挤压,很多学校陷入“生源差、实力弱、生源愁”的恶性循环。
罗富和委员说,从宏观上看,民办教育整体走弱有三个原因:一是一些基层政府和部门认识偏差,认为民办教育是权宜过渡,与其让民办学校赚钱,不如自己办民校赚钱;二是同等法律地位没有落实,民校被税务部门按企业课以所得税,民校老师的保险也被纳入企业系列,退休金只有公办老师的一半;三是竞争环境恶化,名校长期得到政府财政支持和政策倾斜,名校办民校既能在计划中得到好处,又能在市场中获利,加剧了不公平竞争。
罗富和委员认为,政府要实现自身角色、地位的转变,要从自己办教育转变为依法管理教育。要坚决停止“名校办民校”,使政府权力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逐步退出,不要“与民争利”。此外,还要落实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的同等法律地位。
3月7日,教育部公布了《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独立学院要自授学位,不得沿用高校名义。这不由得使得人们对“名校办民校”有了更多的联想。
“把民办学校的萎缩完全归根于名校办民校是不客观的。”有代表认为,民校在发展中确实受到了“名校办民校”的冲击,但民校在自身发展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比如,有的举办者没有把教育的公益性放在第一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有的没有理解教育的内涵,大举举债搞建设,仅仅追求硬件设施的豪华,这些都影响了群众对民校的认知和评价。